一、学位授权点的概况
广东海洋大学法学2001年获得法学本科授予权,为粤西地区法治人才培养规模最大的本科层次培养专业点。该专业2018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为广东省粤西地区最早和唯一获批该授权点的单位。目前,本学位授权点可以招收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2015年,我院法学学科获批广东海洋大学第四轮重点建设学科。2019年,我院法学学科获批广东海洋大学第五轮重点建设学科,建设期四年。
二、主要培养方向
(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方向)
本专业学位主要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本专业学位学生需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恪守法律职业伦理道德规范;全面掌握法律专业知识;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能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具备在具体案件中进行法律推理的能力;掌握诉讼主要程序,熟练从事法律事务代理和辩护业务;熟练从事非诉讼法律实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熟练掌握法律文书制作技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非法学方向)
本专业学位主要为法律职业部门及其他实务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本专业学位学生需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能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具备在具体案件中进行法律推理的能力;掌握诉讼主要程序,熟练从事法律事务代理和辩护业务;熟练从事非诉讼法律实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熟练掌握法律文书制作技能。
三、 特色与优势
(一)本授权点在人才培养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除扎实实践教学环节开足模拟法庭、法律谈判、法律检索等实践类课程外,严把毕业实习环节,另外还邀请实务专家莅临学院为研究生开展实践实务类讲座,在新生见面会环节请学院聘请的实务导师畅谈职业经验心得。广东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以“转变观念、创新模式、树立品牌、提高质量”为办学理念,强化“法律+海洋”特色,培养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法律硕士实行双导师制。现有校内导师14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1人。校外导师17人,2019年,聘请11人,2020年,新增聘请6人,均具有法学专业背景,更具有丰富的法治实务经验经历,均为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学者,在省内外法律界具有很高的声望。聘请法律实务部门校外导师担任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可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为学院提供广阔的实践教学平台,为学生到这些部门开展实习、调研等活动提供便利;可以利用各自的优势,联合开展科学研究;可以联合开设一些实践性较强的课程,请实务专家为研究生授课,还有利于密切学院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关系,为促进我院学生到法律实务部门就业创造条件。
(二)注重协同育人。本授权点在校内建有模拟法证据证据,证据科学实验室、学术报告厅等服务于第一课堂,校外建有27个实践教学基地服务于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基地联合单位包括广州海事法院、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政府机关等主要涉法实务部门,遍及广东省多数地市。
(三)育人成效显著。本授权点依托的法学专业为社会培养了大批法治人才,毕业生在广东省尤其是粤西地区政法战线上业绩突出、贡献卓著。许多毕业生在政法系统担任重要职务,或者成为所在单位的办案标兵和业务能手。
四、学位点建设主要成效
(一)立德树人成效显著
广东海洋大学在三全育人方面办法了系列文件,涉及在师德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励等方面,学院通过全院教职工大会、导师见面会、导师经验交流会等各种场合,组织学习、宣传。学院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关键,努力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积极推进课程思政改革。充分发挥专业课程育人功能,不断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学院召开“课程思政与一流课程建设”经验交流会,就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课程思政、一流课程建设等问题举行交流会。 《民法学》、《宪法学》和《海洋法学》等课程获批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培育项目。法律硕士研究生核心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原理与实务》获得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立项。
发挥专业特长,突出实践育人特色。学院高度重视在社会实践中增强学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注重研究生的学术训练,围绕民法典颁行开展学术沙龙、举办学术讲座。
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将培养学生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放在首要位置,注重培养和训练研究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关心研究生的心理健康;注重培养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精心打造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强大思政队伍,落实全员育人责任。学院拥有一支由党委副书记、组织员、辅导员组成的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同时拥有一支由专任教师、管理干部组成的兼职队伍,二者合力共同育人。注重加强党支部、团支部建设,旗帜引领学生成长。
(二)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来自吉林大学的1位博士加盟;1位教师晋升正高级职称;2位教师晋升副高级职称,进一步充实优化了我院的师资力量,1位教师获批校级教学名师。组建凝练法学专业特色,通过广东省广东海洋大学地方立法基地、广东海洋大学湛江市地方立法基地、广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广东海洋大学海洋法学研究所等平台加强学院海洋法学教学科研团队建设,培养教师特色研究方向。教师积极参加国内外培训30余人次。
聘请大连海事大学初北平教授、中山大学郭萍教授为学院客座教授。
(三)学术交流活跃。承办广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第二届年会,湛江市外到会代表约100人,学院全体教师和在校研究生积极参会,学院教师5人做大会主题发言,在校法律硕士研究生撰写论文并会议交流。学院教师杜承秀、张显伟、张继钢、刘澍等应邀为湛江市内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做法治讲座。学院邀请国内高校教授来院讲学,邀请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实务专家莅临学院做实务报告。聘请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为学院海洋、海商海事专任教师线上讲授教学经验,提升学院涉海教师教学水平能力。
(四)平台与实践基地建设成效显著。拓展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5家,与广东朝胜律师事务所联合设立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湛江市司法局联合成立湛江市律师学院,促进实务法治人才培养,提升教师实务人才培养的能力和水平,为学生实践锻炼提供平台。
(五)对外交往有所深化。继续加强与大连海事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法学院校的合作交流;推动与广东省法学会、湛江市司法局、广东朝胜律师事务所的交流;推动与英国斯西旺大学的交流合作。
五、存在问题
(一)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在培养上要体现实践性,这对师资的实践能力提出很高的要求。目前,校内专业导师实践能力的培养欠缺比较稳定健全的机制;而校外实践导师的聘任亦存在着局限性,公检法司等实务一线的人员无法担任导师,不利于更有针对性培养学生。
(二)法律硕士研究生与法学硕士研究生在培养目标上有很大的不同,但是目前在培养要求、教学模式、教学内容等方面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趋同性,未能完全做到分类培养、因材施教。
(三)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评价、奖励机制有待改进,科研评奖、学生评优标准的科学性有待提升。
六、改进措施
(一)学院应当与一定数量的实务部门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有计划地选派专业教师赴上述部门挂职锻炼,并鼓励教师通过适度兼职、参加实务培训等方式提升自身的实践能力;同时,要与实务部门协调沟通,优化兼职导师的人员结构,使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点选择实践导师,增强学生培养的针对性。
(二)根据法律硕士研究生的特点,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教学内容上更突出实践性、复合性,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实践环节等方面均应做与法学硕士研究生不同的设计;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进行分类培养,设置具有特色的不同的方向供学生选择,提升其对未来法律职业的适应能力。
(三)对标“破五唯”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律硕士研究生评奖、评优的办法,更加注重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养,更加注重考察学生运用法律原理制度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实践能力,切实发挥评奖、评优对学生成长成才的导向作用。
(四)积极申请、汇报学院研究生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困难,争取学校支持,争取学校出台或者修改完善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评价、奖励机制的制度文件,向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出要求,希望研究生管理部门基于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诉求,在校外实务导师聘任、实务导师作用发挥方面给予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