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下午,应我院邀请,原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汪全胜教授为我院师生作了题为“中国立法与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学术讲座。此次讲座由304.cam永利集团副院长刘澍教授主持,刑事法学系教师张继钢教授以及我院部分本科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汪全胜教授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引入主题,强调了要发展中国立法,实现中国立法的现代化,需要建设法治国家,实现中国法治的现代化。汪全胜教授阐述了法治的重要性,认为在实行法治的情况下,立法必然受到重视,立法地位是最重要的。汪全胜教授从价值上、内容上、形式上进一步提出“良法”的现代标准,分析了中国法治改革的任务,总结了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十大特征,回顾了立法发展进程并展望了法治发展前景。
讲座结束后,刘澍副院长对本次讲座作了总结,认为立法要符合现代化的要求,符合客观规律,强调了立法在法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次讲座通过深入探讨中国立法与法治现代化,让师生认识到法治现代化是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保障。